韩加政被公诉!曾“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韩加政被公诉!曾“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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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韩加政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韩加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韩加政利用担任盂县秀水镇镇长、盂县牛村镇党委书记、盂县副县长、盂县常务副县长、阳泉市郊区区长、平定县县长、阳泉市城区区委书记、阳泉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长期在阳泉任职

韩加政,男,汉族,1966年8月生,山西盂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阳泉市盂县县委常委、副县长,阳泉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阳泉市平定县委副书记、县长,阳泉市城区区委书记。2022年2月,任阳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3年7月16日,韩加政被查。

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韩加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韩加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韩加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韩加政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阳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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