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位本来就少,这些废旧车长期占着坑,我们正常要充电的人怎么办?”
看着占据车棚深处充电位的几辆“僵尸非机动车”,平时骑电动自行车通勤的市民胡先生头疼不已。
类似情况在上海的居民小区较为普遍。积满灰尘、车身破损的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因无人使用、长期停放、疏于管理,变成了“僵尸车”,不仅影响小区环境、占用停车空间和充电位,还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
面对这些“僵尸车”,小区物业人员也陷入两难:因为没有执法权和政策支持,贸然清理会被车主投诉,不清理又会被其他业主投诉。
目前,我国还没有法律法规对“僵尸非机动车”问题进行专门规范,这也导致治理过程面临不少困难。研究出台相应的“僵尸非机动车”政策性文件,明确指导这类车辆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让治理行为有据可依,显得迫在眉睫。
“僵尸非机动车”问题凸显,上海老旧小区较普遍
胡先生居住在上海市长宁区一个老小区,小区内路面狭窄,近几年电动自行车数目增多,停车和充电都成为问题。在充电车棚里,几辆积灰、破损的电动自行车牢牢占据着本就稀缺的充电位,引发很多骑车居民的不满。
记者连日探访多个小区发现,“僵尸非机动车”的情况较为普遍。在静安区一个高层小区,除了有“僵尸车”抢占车棚充电位的情况,还有些“僵尸车”随意停放在小区公共区域。“小区里的道路本来就窄,这些破车常年停放在小区道路旁,每天开车上下班都得小心翼翼的,非常不方便。”居民陈先生说。
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也反映,“僵尸车”也给小区卫生造成了困扰,“车子停在路上常年不换地,我们打扫卫生也不方便,马上夏天了,很容易滋生蚊子和苍蝇。”
位于浦东新区长清路的某老旧小区,地面公共区域横七竖八地摆满了电动自行车,地下停车库反而无人问津,一眼望去都是积满灰尘的老旧车辆。“停到地下一方面是麻烦,另一方面也担心那些旧车子的电瓶会起火爆炸,都是年数很长的车子,以前有过这种事情的。”刚骑车下班回家的居民连声抱怨。
记者探访发现,几乎每个居民小区都停放着一些“僵尸非机动车”。从外观上看,这些车的车况较差,有的盖着篷布,有的锈迹斑斑,有的轮胎干瘪,明显是很长时间没有挪动。一些车的车筐里还堆满了纸板、塑料等垃圾,一旦有人随手扔烟头,极易引发火灾。
更让小区居民和物业人员担心的是,这些“僵尸”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如果长期无人维护,可能会发生自燃、自爆,已然成为新的消防安全隐患。
霸占充电位让人烦,清理“僵尸车”惹麻烦
探访中,一些小区的物业和居民还向记者反映,小区的集中充电棚利用率较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少充电口被长期不用的“僵尸车”和杂物所占据。
“小区车棚停车位太紧张了,回家晚了时常找不到充电口。如果遇到雨雪天,车子根本塞不进车棚。”静安区某小区业主孙女士说,小区车棚少,电动自行车多,“僵尸车”又长期占据车棚里的停车位和充电位,给真正需要充电的业主带来了不少麻烦。
该小区物业人员告诉记者,为了保证电动自行车能够正常有序充电,物业会定期清理车棚内的“僵尸车”,但一些车被锁在车棚栏杆上无法清理,因为没有执法权,这些车清理起来难度很大。
在另一个小区,记者看到楼道口贴着公告:“由于小区电动自行车较多,‘僵尸车’长期占用车棚,物业服务将对车棚内长期未使用的车辆进行集中清理。”该小区物业人员表示,因为居民投诉较集中,所以要求车主在限期内自行处理“僵尸车”,如果超过限期,物业将作统一处理。“如果公示期过后,没有业主表示异议,我们就把一些废旧电动车统一存放、处理。但之前也有个别业主说我们没经过同意就清理了他们的车,闹得不太愉快。”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现阶段清理小区“僵尸非机动车”,主要还是靠物业,物业虽然会提前多天在居民群内发布通知,但总会有人看不到,导致“僵尸车”清理后会引来不少麻烦。
有居委工作人员也提到,目前对“僵尸非机动车”的认定和处置,缺乏明确的标准和工作流程,往往只能靠经验和肉眼判断,处置过程又缺少政策支持,导致他们工作也很为难。
对此,一名消防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相关管理规定,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僵尸非机动车”,首先还是责令相关个人和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情况才会进行处罚,“总体还是以劝阻为主”。
“僵尸非机动车”治理难题,该由谁来解?
在上海,许多基层管理者正在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如,有的居民社区每年都会开展废旧自行车兑换活动,居民可以将家中不用的“僵尸车”兑换为社区发放的生活礼包。也有小区物业从管理入手,对充电车棚采取收费方式,保证入库车辆可管可控。还有街道工作人员表示,想结合今年国家大力推行的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建议将电动自行车也纳入换新范围,推动老百姓将“僵尸车”换成新车。
来自基层的探索为解决问题提供了参考。而要长效治理 “僵尸非机动车”,更需要“上下联动”,通过完善相关法规政策,让基层治理有据可依。
从政策角度看,产生“僵尸非机动车”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并没有非机动车强制报废的规定。多名受访者提到,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标准和流程,提升车主主动报废的积极性,对违反法规、不主动强制报废的行为予以处罚,督促车主主动报废废旧车辆。
日常管理方面,公安部出台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对于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有物业的,归物业公司管;没物业的,由主管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管理。《通告》还明确要求管理方发现问题“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于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派出所报告。
“但要落实这一规定,需要有更详细的配套细则。”全国工商联汽摩配商会常务会长、上海市经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应慧鹏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性文件,并注重平衡公共利益和私有财产权之间的关系,明确部门分工,逐步形成一套完善成熟的清理程序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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