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认为我有罪,就把我枪毙了就完了,事情就了了,不有罪就还我清白。
有时候夜里也是醒着,夜里爬起来坐着,就是想案子的事情,就是想着我活得到哪天?
1993年3月,云南大理州永平县曲硐乡坡脚村发生了一起刑案,村妇阿稳在自家堂屋中被杀害。案发多月,案件仍无重大进展,直到专案组突然接到一封“坡角村社员”的来信。这封举报信称村民杨徐邱有重大嫌疑。
据杨徐邱讲述,案发4个月后,“突然来抓我,我根本犯不到,根本想不到”。来抓他的早上,他正在院子里的台阶上坐着。一个公安问他是不是叫玉中,而杨徐邱的小名正是玉中。当杨徐邱走下来到院子里,公安一个扫脚就把他扫倒,他的妻子、儿女都目睹了。
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对嫌疑人“画像”如下:单人作案,男性,年龄在20-45岁之间。对于怀疑是玉中的理由,举报信中写道:阿稳被杀前几天的一个晚上,我去找阿稳的丈夫阿良帮忙打坟石,到场院时,听到屋子里有一个不是阿良的男人在恶狠狠地说话,细听这声音,就是本村的玉中。
依据举报信这条线索,专案组认为,杨徐邱作为本地人“有作案的条件和思想基础”。
据杨徐邱的儿子回忆,当时案发时他只有13岁。看到家里门都还没有开,大门就撞开了。“他们就几下就把他放倒,用绳子紧紧捆起来,在院子里跪着”。当杨徐邱妻子质问抓杨徐邱做什么后,“有一个公安过去就甩给她一嘴巴”。
当天,杨徐邱被办案人员捆绑带至曲硐乡派出所内审讯。
杨徐邱称,他休克了两次,有罪供述“全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他们怎么问,我就怎么答”,时年45岁的杨徐邱,“交代了杀死了阿稳的全部犯罪事实”。
1993年7月3日,杨徐邱被收审;同年11月9日,杨徐邱被逮捕,随后被押在永平县看守所。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州检刑诉字第27号起诉书称,杨徐邱归案后,对所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之后翻供辩称,案发当晚他本人在家,没有杀害阿稳,此前也没有强奸贵英。
杨徐邱称阿稳被杀的时间是下午8点左右,那个时间他还没有睡觉。当晚他一直在自己家中,没有去过阿稳家。且8点左右赵王义也在他家中,是他的证人,他的妻子儿女也是他的证人。
其辩护人周平指出,认定杨徐邱犯故意杀人罪“缺乏直接证据、缺乏科学依据”;指控其强奸贵英,则是在双方邻里纠纷打架斗殴时告发的,仅是“怀疑有此事或者通奸”。
本案的承办人认为,对于杨徐邱杀死阿稳,“虽没有直接证据,但通过间接证据可以认定”;此外,虽然被告人杨徐邱的供述与现场勘查结果在部分情节上尚有出入,且被告人后来翻供,“但其在一些关键情节事实上的原先供述,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1994年4月28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徐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徐邱不服上述判决,提出上诉。
1994年6月1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鉴于本案具体情况”,认为原判量刑偏重,改判杨徐邱死缓。
在监狱中,杨徐邱除了拒绝参加劳动外,还拒穿囚服。他收集大量报纸上刊载的冤假错案报道,坚持不懈地申诉。
终于,他等到了最高法于2017年12月19日作出的《再审决定书》。
最高法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杨徐邱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申诉部分理由成立。
杨徐邱记得再审决定书是2017年12月下的,“从那个日期算起,143天后才送到我手上”。
2020年6月1日,云南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将此案发回大理州中院重审。同年12月9日,杨徐邱被释放,“决定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同日,大理中院对其下发了《监视居住决定书》。
杨徐邱从罪犯再次变成被告人,目前当地政府将其安置在县城的公租房小区,有专人为他上门送粮油等生活所需物资。
“刑期我服满了,释放证明书上也没有写我刑满释放,也没有写无罪释放,也没有写保外就医,就这种不明不白放出来”杨徐邱说。
心中放不下此案的人,还有受害者阿稳的丈夫“阿良”即张兴良。他告诉澎湃新闻,当年和杨徐邱家无任何矛盾,也从未听闻妻子与杨徐邱有染。
大理州政法系统权威信源告诉澎湃新闻,大理州检察院2020年曾要求永平县公安局提供“审查报告”记载的作案工具一把锄头、两把匕首。截至2020年11月,该县公安局回函时称,这些作案工具均未找到。此外,对本案中匿名信来源、伤口部位及现场与供述不符等诸多疑点,警方也向检方作过说明。
受害者阿稳的丈夫认为,“我只相信法律,他是无罪的话,要给我们一个交代,你把真凶找出来”。
如今,75岁的杨徐邱仍在等待本案的重审开庭。
杨徐邱一案为何迟迟不见开庭?大理中院负责此案的法官在3月13日接访杨徐邱父子时表示,他们在努力地做这件事,上面对这个案子的态度是一样的,赶紧了结,“但有些工作不是我个人说了算”。
澎湃新闻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