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一旦污染,治理修复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如何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让“净土更净”?
3月2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3月新闻发布会,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表示,近年来四川坚持依法、科学、精准、系统治污,进一步完善全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体系。
在法规标准体系方面,四川先后颁布《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填补了四川省土壤环境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出台《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2项地方标准,补充了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土壤污染物限值。
“四川结合全省土壤污染情况及区域分布特征,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李银昌表示,在农用地管理方面,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管理制度,在石棉等6个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什邡等20个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的县,实施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建设用地方面,实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对关闭搬迁和拟开发利用地块,相关责任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存在风险的地块纳入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此外,四川在工矿用地管理方面坚持“防新增”。具体而言,实行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将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实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制度,定期对重点监管单位、重点园区和固废堆场等周边开展监督性监测。
通过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四川成效如何?据悉,目前四川省排查土壤风险源5696家。“农用地土壤污染源方面,全省累计整治完成涉重金属企业363家,治理完成历史遗留固废堆体66个,治理修复污染地块52个,有效降低了进入土壤的污染物总量。”李银昌表示。
在产企业和园区风险管控初见成效。四川省1100余家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隐患排查等主体责任;189家超标在产企业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119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分别占超标企业的84%、53%;全省40余个重点园区建成水气土协同预警平台,有效防范新增土壤风险。
在建设用地方面,“四川省3222个地块完成调查评估或治理修复可以安全利用,占再开发利用地块总数的82%。”李银昌介绍,783个“一住两公”地块均依法落实了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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