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的胜利,是无数英烈用血换来的,我们伟大的党领导的八路军和新四军,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依靠手中低劣的武器,对侵华日军进行顽强的抗争,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也在二战史上写下了浓厚的一笔。
我没有想到,抗战胜利才过去了几十年,就有人忘却了那段屈辱的历史,中国的现代汉奸,已经可耻到猖狂的地步。
成都市新都区发生的语文试卷事件,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一篇《杜鹃花落》的文章,以侵华日军岗田为主角,对我英勇的抗日八路军使用了“共匪”“土八路”“逃窜”“敌人内讧”等贬损性词汇,日本人是怎么样入侵中国的,是怎么在抗日根据地实施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的,作者只字未提,却对日军大佐岗田则进行了正面的外貌和心理描写,树立起一个英雄父亲的光辉形象。
而这个作者叫李佳前,系河南省汤阴县文星中学支部书记、校长,中小学高级教师。安阳市英语学科带头人,汤阴县第三届十大名校长之一。“办有担当的教育”是其办学理念。
这是个党员干部啊,是人民教师,就这样的一个人物,他是抱着什么心态,写出这样一篇文章的,他骨子里难道流着日本人的血?
且不说南京的三十万冤魂,单就河南而言,作为抗战时的第二战区主战场,有多少老百姓惨死在日军的屠刀下?
根据汤阴县的历史记载:1937年11月17日,日军出动飞机四架,轰炸县城,投弹七十二枚,炸死二十四人。北关姓郑的一家妯娌三人,同时被炸死。
1938年2月10日,日军出动飞机五架,轰炸司马村,投弹一百九十五枚,炸死平民十一人,炸伤四人,炸毁房屋五十二间。
日军在汤阴占领期间,汤阴无辜人民惨遭其杀害者,据不完全统计有二百五十六人。其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举其要者,有如下几种:枪杀、刀挑、纵狗咬杀、活埋等等。
1938年3月18日,日本侵略军途经司马村,遭到地方爱国武装袭击。日军向该村群众进行疯狂报复,抓住村民五十余人带至村头,将他们一字排开,用机枪对准扫射,共打死四十余人,十多人受重伤。同年4月7日,两名日军电话兵追逼着羑河村民张文昌的女儿到一楼屋,欲要J污,全村群众将两名日兵驱走。结果日军报复,枪杀村民三十二人。
一次,城北门一个日军哨兵看到数百米处有一个十来岁的儿童,遂举枪向那儿童瞄准射击,那儿童当即被打死。整个沦陷期间,被日本侵略者以瞄准射击为儿戏击中伤命者,多达二三十人。
1938年春,一支日军从县城东南方向返回县城,途经五里村,遇见一个来该村串亲戚的农民和一个在路旁卖麻糖的小贩,走至跟前,不分青红皂白用刺刀将他们活活扎死,并将他们的头颅割下带走。此类惨事不胜枚举。
1939年4月,日军宪兵到其店铺搜查县城东大街梁铜匠家里,发现供作原料的碎铜中间有一节铜丝,立即将梁铜匠用绳捆索绑,带至县西五里岗半坡,纵其狼犬将梁活活咬死。
被日军纵狗咬杀的还有大光村杜民生、县城小北街刘老五、学街张某、大北街张某、大云村苗某等人。
1940年正月,三名八路军战士因夜间行军掉队,次日在小北门外被伪警察逮去。正月十五日,日军将他们押至城北汤河桥畔活埋。
这些发生在汤阴县城内的血淋淋的数字,李佳前难道不知道吗?
但他却坚持写了,还写得那么畅快淋漓,那么得意洋洋。
看看那篇文章的每一个字眼,那都是一把把刺向我们抗日英烈的屠刀啊!
就算李佳前不知道汤阴县那段历史,但是他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干部,完全丧失了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连起码的人性都没有了?
最令人痛恨的是,就这样的一篇文章,居然通过了层层审核,进入初中生的语文试卷。
这是公然为侵华日军树碑立传,严重诋毁我抗日英烈啊!
是可忍孰不可忍!
事发后,成都市新都区第一时间介入,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对相关教研员及区教科院院长予以停职,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难道只是区区几个人的责任?
如果换在抗战胜利的时候,那几十个人都要上刑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停职就行了?是不是等风声一过,有官复原职还是另有重任呢?
必须从严重判,否则我们抗日英烈的血,就白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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