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到期停止收费是法治要求|九派时评

高速公路到期停止收费是法治要求|九派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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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零时起,广州北环高速公路停止收费,广州环城高速公路从这一天起实现了全线免费通行。资料显示,广州北环高速公路于1993年底全线竣工通车,是全国第一条建成通车的中外合作高速公路,也是全国第一条环城高速公路。北环高速串联起广州、深圳、珠海等核心城市,是全国车流密度最大的高速公路之一。

“何其有幸与君识,今朝期满将别离。愿君所求皆如愿,此后行程皆坦平……”从北环高速公司向所有“北环人”发出的深情款款的告别信不难看出,关于停止收费,收费主体单位其实是有太多不舍的。临别感慨虽是人之常情,却也凸显出高速公路停止收费的不易。换言之,并不是所有高速公路真的都按期停止收费了,它们似乎总能找到延期收费的办法。延期收费不算新闻,停止收费反倒成了新闻。

广州北环高速于1993年底通车,收费期限已满30年。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广州显然不属于中西部,由此可见,北环高速或许也已延期过。广州北环高速如今停止收费,让经常通行于此的车主们非常高兴,但我们又本不应该这般惊奇与惊喜,因为到期停止收费早就明确写在契约文本和法律条款之中。

应该强调,以市场化的方式解决高速公路问题,是成功的经验,而不是失败的教训。如果全部指望财政出钱,遍布全国的高速公路不可能这么快建起来。倘若不是收费政策支撑,我们就不会在较短时间内拥有如此发达的高速公路系统。但与此同时,过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提高了实体经济的物流成本,并间接提高了物价水平,这也是客观事实。关于高速公路存在收费暴利的新闻近年来不断曝出,让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问题以及高速公路随意延期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焦点。

虽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收费期限的规定,是“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但是高速公路事实上并没有对外公开的明白账。没人清楚,修筑成本是多少、贷款成本是多少、运营成本又是多少,每年的实际收费情况怎样。法律规定的最长收费期限,实际上是兜底收费期限。不仅如此,收费期限延长的情况很多,我国最早一批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并没有迎来批量的停止收费情形。

“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这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的两个“必须终止收费”,并不存在任何例外情况。高速公路到期停止收费,因此是契约的必须,是诚信的必须,是法治的必须。期待高速公路到期停止收费,真正成为常态,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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