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公布3月查处的4起典型网络谣言案例,对编造和传谣行为“零容忍”

武汉警方公布3月查处的4起典型网络谣言案例,对编造和传谣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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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九派新闻从湖北武汉警方获悉,3月份,武汉警方按照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重拳出击治理网络乱象,现公布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

网友编造不符实际的图文。图/武汉警方公众号

3月1日,江某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称“鄱阳街小学突发火情”,引发网民关注。经核实,当天发生火灾的并非该小学,而是上海街黄陂二里3号,辖区消防、公安现场快速扑灭了明火。江某承认自己是为了吸引粉丝、博取眼球,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图文内容发布。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江某予以行政处罚。

3月5日,陈某发布视频称“武汉大通出租车打双闪游行”被网友举报。经查,当日为学雷锋日,50多位视障人士乘坐大通出租车公司“雷锋车”开展参观游览活动。陈某未经核实,擅自发布不实信息,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3月9日,项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称“光谷步行街发生金店抢劫案”。经查,项某为博人眼球、获得流量,将杭州热点事件视频重新编辑,虚构发生地点为武汉光谷步行街,发布在自己的短视频账号上。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项某予以行政处罚。

网友为博流量网上造谣。图/武汉警方公众号

3月18日,覃某发布视频称“江岸区循礼门附近有人抢劫”,引发网民关注。经核实,该区域近期并未发生相关案件。覃某称其发帖动机是为博取网络关注和流量。其行为涉嫌网上制造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对编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肃追究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人员的责任。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在互联网获取信息时,应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携手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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