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耗资超800万高标准农田变光伏电站,警惕“农光”双重失守

评论|耗资超800万高标准农田变光伏电站,警惕“农光”双重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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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连着农田保护和农民利益,一端也关系到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补贴制度的权威性,如果缺乏该有的规范,最终不仅“伤农”,也可能“伤光”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保护红线决不能触碰,但最近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接到群众举报,在湖北的部分乡村,一些基本农田被侵占,安装上了光伏板、建起了光伏电站。据调查,一个光伏项目动辄就占地几千亩,甚至可能占用了基本农田。在一开始,这些项目以农光互补名义推出,就是在搞光伏的同时,还会配套农业种植项目,但据村民反映,光伏板建起来之后,农业项目并没有一起实施。

太阳能光伏作为一种新能源、新产业,近年来在各个层面都受到鼓励和支持,但相关部门对其用地也出台了相应规定,如去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农光互补项目在理论上可实现光伏产业和农业发展的共赢,还能给农民增收。但从这次媒体调查来看,当地一些农光互补项目显然有走偏、变味的嫌疑,并没有实现光伏和农业共赢的局面。有村民就反映,“搞光伏的人自己种了,一亩田稻谷就收300斤,收益很低,我们的田以前都是一千四五百斤”。

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些动辄几千亩的光伏项目,确实涉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如有的刚耗资超800万建了高标准农田,就被建起了光伏项目,在产粮的农田地里来回折腾,当地百姓既心酸又无奈。甚至有的公路边“保护耕地 寸土必珍”的宣传标语异常醒目,背后却是大片的光伏阵列,看起来颇显讽刺。

而且,此事的复杂性在于,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说法,已把基本农田调出来,把别的地方调成基本农田。言下之意,通过调整土地规划,实现了用地上的合规化。但疑问也随之而来,因为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那么,这些基本农田的调规是否合乎程序要求?到底是如何批复的?又或者根本就未改变用地性质?更进一步追问,大量光伏板“种”在了农田里,完全是公开行为,当地农民也有不同意见,相关部门对于其合规性到底是否有过严格把关?而前脚刚斥巨资修了高标准农田,后脚就推光伏项目,即便抛开土地性质不谈,这样的操作是否也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的严重浪费?

此事中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就是在农民对农田“种”光伏板不满的另一面,当地的光伏项目似乎也并没有想象中的“大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价便宜加上限电,他们的效益并不理想;有时候发的电可能销不出去,会限制发电……更蹊跷的地方在于,即便有的一期发电项目运行情况并不理想,但项目的二期、三期却依然在筹备中。

也就是说,涉事的光伏发电项目不仅涉嫌违反用地规定,也似乎违反了经济规律。“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是否意味着一些地方看似“繁荣”的光伏发电产业,可能也存在着“虚胖”的风险,项目的推进并非源自实际的用电需要?

综合来看,报道中涉及的问题,或不仅仅指向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更提醒各方对当前的涉事光伏发电项目本身的“虚假繁荣”应有更多的警惕。一端连着农田保护和农民利益,一端也关系到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如果缺乏该有的规范,最终不仅“伤农”,也可能“伤光”。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此事都应该在更高层面得到足够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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