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

国务院同意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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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同意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

合作区中方区域面积9.03平方公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中蒙边境公路口岸西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公路口岸货运通道70米,南至边防部队网围栏,西至边防哨所600米,北至边防禁区南边界。

合作区中方区域分东、西两区,按功能定位实行分区监管,并在区域间设立隔离设施。其中,东区面积4.3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公路口岸货运通道70米,南至边防部队网围栏,西至西经1路,北至边防禁区南边界;西区面积4.7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西经1路,南至边防部队网围栏,西至边防哨所600米,北至边防禁区南边界。合作区中方区域范围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商务部、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

合作区中方区域通过物理围网和信息化监管实行封闭管理。按中蒙政府间协议约定,与蒙方合作设立双方区域间的跨境设施,实施边防、海关检查,以及相关查验、检验检疫、安检等方面监管,有序推进与蒙方区域的人员、货物便利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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