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淮滨警方
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扣押涉案手机12部、电脑4台
及时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
有力维护了网络环境的清朗有序
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案情回顾
1月23日,麻里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双争”走访活动时,群众向其反映:麻里街道一超市有人以扫码就送小礼品为由使用他人手机,从中盗取信息。
经视频侦查、分析研判,民警于1月26日将曹某、杜某二人成功抓获。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曹杜二人利用盗取的手机信息,卖给上家使用并获取利益,民警最终锁定该案上线嫌疑人身份及住址。
3月19日,民警赶赴山东冠县,在一出租屋内将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的嫌疑人冯某超、冯某伟抓获,当场扣押作案手机12部、电脑主机3台、笔记本电脑1台。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广大群众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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