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犯罪嫌疑人张福生、曹青山等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经侦查终结,以张福生为首的犯罪集团现因强迫交易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妨害作证罪等多项犯罪活动,主犯张福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至十二年不等。
近期,在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7.26”专案组的不懈努力之下,陆续侦破了1992年蔡某喜被杀案、李某生被杀案、曹青山强奸杀人案等多起积案、隐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公安厅对此高度关注,为彻底根除多年来盘踞在科左中旗宝龙山镇的张福生犯罪集团,查清该集团所有罪行、挖出其幕后的“保护伞”,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该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和隐蔽涉案财产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凡对张福生等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知情的广大人民群众,请积极向专案组举报。
二、凡受到张福生等犯罪集团人员实施暴力或软暴力的受害者,请主动向专案组报案。
三、公安机关在此正告曾参与张福生、曹青山等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望其主动向专案组投案自首,如实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并视情况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的,一经查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惩处。
请广大市民见此公告后,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公安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对于提供的有价值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一千元至十万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联系人及举报电话:
张警官:18248358001
李警官:19147155093
举报邮箱:
明仁大街500号,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7.26”专案组
邮编:028000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7.26”专案组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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