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危化专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非法违法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小化工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3月30日前,宜昌市将对全市“小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摸排。9月20日之前根据排查结果,严厉打击,分类处置,彻底取缔非法违法“小化工”。对超许可范围生产、未经许可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的,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无照无证、证照不全或以挂靠、租赁、“厂中厂”等方式从事化工生产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并同步追究违法出租场所、设备的企业或个人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公开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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