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河北邯郸肥乡区警方表示,被害人掩埋地坑深56厘米,网传2米为不实信息,此外,犯罪嫌疑人有预谋作案,为掩埋尸体分两次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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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友质疑最多的问题解开了,成年人都很难挖开的坑,三个初中生到底是怎么挖开的?根据警方的侦查结果,嫌疑人3月9日挖过一次坑,案发当天,3月10日又在现场挖了一次,这才将人埋进去。
本来以为三个初中生是在殴打过程中下手重了,失手打死了同学,为了隐瞒罪证,才把尸体匆忙掩埋。如今看来,这三个学生是早早就预谋好了要杀人,坑都挖了,再活活把人打死。手段之残忍、心思之缜密、应对询问之冷静,竟出自未满14岁的孩子,这超出了人们认知,也击碎了人性的底线。这哪里是三个孩子,分明是“三害”。
回到本案,更值得关注的是,三名嫌疑人最终会付出什么代价,年龄会不会成为“挡箭牌”?根据相关报道,本案中的三名嫌疑人年龄应该都在12岁到14岁之间,往往很难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刑法修正案》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至12岁后,最高检明确提出,对于实施严重犯罪、性质恶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该严则严。也就是说,若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则三名嫌疑人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的判决结果,影响到更多在校园里,在不被关注的角落里,横行霸道的“三害”们。他们会不会有所忌惮?抑或是仗着年龄愈发猖狂?期待最高检的核准追诉,更期待法律的正义随着案件的审判再一次彰显,给校园霸凌者一个明确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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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惩
难道不是因为家长想推脱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