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地近日突发山火有扑火人员牺牲,官方发布18起典型案例再敲森林防火警钟

云南多地近日突发山火有扑火人员牺牲,官方发布18起典型案例再敲森林防火警钟

00:00
08:43

近期,云南省临沧市、文山州等地突发山火,经森林消防等救援力量全力扑救,山火均已被扑灭。据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3月17日通报,火灾扑救过程中,3名扑火人员牺牲,1名人员受伤正接受治疗。

3月18日晚,据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消息,当日16时许,漾濞县苍山西镇光明村鸡茨坪村民小组发生森林火情。截至18日22时,火场仍在全力扑救中,火势得到明显控制。

3月19日,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办公室发布18起典型案例再次敲响森林防火警钟。这些典型案例中,多人被判刑。

云南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森林火情救援现场

为提高广大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近日昆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了2023年1月至7月查处的18起森林草原火情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希望广大群众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

典型案例:

1.2023年1月7日14时,石林县西街口镇糯衣村委会糯衣中寨“刺凹子”发生火情;1月9日,石林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焚烧地埂引发;2月1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2023年1月9日11时,石林县西街口镇糯衣村委会糯衣中寨“刺凹子”发生火情;2月1日,石林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焚烧地埂引发;3月10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3.2023年1月20日21时,寻甸县功山镇尹武村委会五里冲村槽子头山发生火情;1月23日,寻甸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烧秸秆引发;3月2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4.2023年2月2日14时,石林县西街口镇新木凹村“沙坡田”发生火情,经查,火情系焚烧人参果秆引发;3月2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5.2023年1月26日4时,东川区因民镇红山村蚂蚁克地发生火情;2月9日,东川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工厂输电线路发生短路碰火引发;3月17日,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6.2023年2月15日18时,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麦竜村委会大麦竜村老红岩山场发生火情;2月16日,富民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使用打火机软化水管引发;2月16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7.2023年3月9日20时,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大屯社区张家坝村小组柴狗洞发生火情,经查,火情系焚烧枯草引发;7月31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8.2023年3月20日14时,石林县石林街道办事处林口铺村委会和摩村“黑泥凹”处发生火情;3月20日,石林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焚烧地埂引发;4月18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9.2023年3月21日19时,富民县赤鹫镇阿纳宰村大栗子树山发生火情;3月22日,富民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烧杂草引发;3月22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刑事拘留。

10.2023年3月25日12时,宜良县南羊街道办事处黄堡村委会西梅子村金鸡凹山发生森林火情,宜良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上坟烧冥币引发;12月26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二个月。

11.2023年3月25日11时,富民县款庄镇热水村委会李子树村发生火情;3月30日,富民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村民焚烧生活垃圾引发;4月2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12.2023年3月25日15时,禄劝县翠华镇红石岩村委会公墓旁发生森林火情;3月26日,禄劝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上坟烧冥币引发;3月28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3.2023年3月26日17时,富民县东村镇中民村委会龙潭村发生火情;4月2日,富民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焚烧玉米秆引发;4月2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14.2023年4月13日15时,石林县长湖镇所各邑村委会大平地村“日赛度母”发生火情;4月15日,石林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烧杂草引发;5月24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

15.2023年5月6日20时,安宁市青龙街道双湄村委会小甸村小组茶花箐梁子发生森林火情。安宁森警大队立案侦办,经查,火情系抽烟引发,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16.2023年4月21日10时30分左右,东川区阿旺镇新碧嘎村老碧嘎小组发生火情,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系在未准备任何防灭火措施的情况下,在野外使用电焊焊接设备杆子施工,焊渣飞溅引发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因犯失火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7.2023年5月31日13时30分许,东川区汤丹镇中山村委会王家村小组发生森林火灾,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系在山上抽旱烟、在其熄灭烟灰时将旱烟用手捻在枯草上引发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因犯失火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18.2023年7月16日15时,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密马龙村委会滑石板村小组发生森林火情,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火情系烧杂草引发;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对此,昆明警方提示: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