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一男子无证违规使用氧气切割枪动火作业被行拘

江西赣州一男子无证违规使用氧气切割枪动火作业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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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属于特种作业

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等特点

若是操作不慎

或者防范不到位

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因此电焊岗位从业人员

需要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但是总有些人心存侥幸

无证上岗违规进行电焊作业

这个真的很危险

……

近日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香港工业园区派出所

接相关部门移交线索

有人违规进行动火作业

现经查明

辖区某企业员工张某水

在未取得应急管理部门

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

违规使用氧气切割枪动火作业

经询问

违法行为人张某水

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同时

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

对该企业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廖某

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如果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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