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格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免税集团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重组后续工作顺利推进,将延长12个月,延长至2025年4月7日。
公告显示,格力地产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草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1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因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已按照规定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经公司依法依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涉及公司的立案调查事项已于2023年9月28日调查、审理终结,目前公司正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申请恢复审核的相关工作。
根据格力地产在2023年4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重组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后12个月内有效。鉴于上述期限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重组后续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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