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制定发布了《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包括酸碱交替的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在内的7项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将被淘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要求,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2020年10月,应急管理部印发了《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淘汰了一批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近年来,涉硝化工艺、过氧化氢生产等企业陆续发生一些典型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深刻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依然存在本质安全水平低、安全风险高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同时,随着近年来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不断研发应用,业内已经有了更加安全、先进、可靠的替代工艺技术或设备,为进一步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次《目录》共列出7项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包含工艺技术4项、设备设施3项,逐项明确了实施范围、淘汰改造时限和代替建议。
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包括:酸碱交替的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设为禁止类,要求新建项目禁用,现有项目五年内改造完毕;有机硅浆渣人工扒渣卸料技术和敞开式浆渣水解技术,设为禁止类,要求新建项目禁用,现有项目二年内改造完毕;间歇碳化法碳酸锶、碳酸钡生产工艺,设为禁止类,要求新建项目禁用,现有碳酸锶间歇碳化法生产工艺一年内改造完毕,现有碳酸钡间歇碳化法生产工艺二年内改造完毕;间歇或半间歇釜式硝化工艺,设为限制类,要求硝基苯等27种化学品禁用,二年内改造完毕。
淘汰落后的设备包括:无冷却措施的内注导热油式电加热反应釜,设为限制类,要求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反应釜禁止,在役设备一年内更换完毕;油库的内浮顶储罐采用浅盘式或敞口隔舱式内浮顶,设为禁止类,要求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油库禁用,在役设备二年内改造完毕;单端面机械密封离心泵和填料密封离心泵,设为禁止类,要求甲A类、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和操作温度超过自燃点的危险化学品禁用,在役设备三年内更换完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录》中“淘汰类型”为“禁止”类的,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有关新建项目严格禁用;现有项目或在役设备应当在“限制范围”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完成改造或者替代,逾期不得继续使用。“淘汰类型”为“限制”类的,则按照有关条目的具体限制范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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