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江安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钟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军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执纪破纪,执法犯法,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钟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宜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安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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