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南警方破获一宗
13年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案件回顾
2011年7月21日0时许,郑某和驾驶一辆大型客车从海南省万宁市长丰镇沿往牛漏镇方向行驶时,因偏左占道行驶与对向由张某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2人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郑某和弃车逃逸。经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当事人郑某和承担该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于当时该路段缺乏监控,所以未能及时抓捕郑某和归案。
“对不起对方的家属”
2024年2月8日,经道路人脸监控预警,郑某和被抓获归案。
在13年的逃亡生涯中,郑某和的父亲和儿子相继离世,但他却并未归家见他们最后一面。
“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我也害怕坐牢。”当交警问及其有没有想过自首时,郑某和表示有过自首的想法,但最终还是因为害怕选择了“逃亡”的生活。
“我特别后悔,很对不起对方的家属。”郑某和称。
目前,郑某和被移交至万宁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下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
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切勿以身试法。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能选择逃避,肇事逃逸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驾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
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报警。
轻微车损事故的,当事人可以拍照固定证据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报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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