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纳斯景区部分路段
调整为地方旅游专线道路的公告
广大游客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同意,喀纳斯景区范围内G219线K91+000—K161+611段、S232线K0+000—K33+600段,调整为地方旅游专线道路。
鉴于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夏季游客流量大的实际情况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以上路段夏季实行区间车通行;冬季实行自驾通行。
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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