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莱茵生物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实控人秦本军因操纵证券市场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莱茵生物实际控制人秦本军通过他人介绍认识王洋。2021年,秦本军出资1.2亿元认购“大华优选二号”等4只私募基金产品,交予王洋操作和管理。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王洋控制使用“陈丽鸣”等28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集中连续交易“莱茵生物”,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王洋、秦本军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王洋、秦本军操纵莱茵生物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8.18万元,并除以414.55万元罚款,其中,对王洋处以207.27万元罚款,对秦本军处以207.27万元罚款。
此外,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王洋、秦本军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莱茵生物表示,针对上述拟处罚决定,秦本军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上述拟处罚决定,仅为证监会对秦本军的事先告知,最终结果以证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本次秦本军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不涉及公司资金。上述拟处罚决定仅涉及秦本军个人,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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