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处获悉,近日,一名男子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北京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据了解,3月6日12时许,北京丰台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旅客孔女士报警,称自己安检时,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双肩背包不见了,包内装有1100元现金和她本人的社保卡。经工作,民警发现,中年男子宋某有重大嫌疑。
当天中午,宋某与孔女士先后进行安检,当时他带着两个背包。安检后没走多远,宋某发现自己误拿了他人的背包,便返回安检仪附近。见一名女士停留在安检仪附近找背包,他判断自己错拿了该女士的背包,于是悄悄把背包放在女士的身后,随后又将自己遗留在安检仪的背包拎走。
但不久后,他又返回女士身后,将她的背包拎走,并离开了火车站。
经调查,民警发现宋某去了北京市内一处工地。随后,民警与宋某电话联系,口头通知他带着拎走的背包前往北京丰台站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宋某交代,起初他是不小心拿错背包,后贪念作祟,又返回现场将他人背包拿走。目前,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宋某受到北京铁路公安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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