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淮上公安坚持“逢谣必处”,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成功侦办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造谣传谣人员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现将3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2024年3月6日,淮上区一网民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一电瓶车着火谣言视频,引发群众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经民警核查发现,系该网民虚构事实,传播谣言。
2024年3月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
2024年3月7日,淮上区一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内容为“张公山湖边疑似埋尸”的谣言视频,并配有悬疑恐怖背景音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24年3月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2024年2月20日,淮上区一网民在网络平台在发布关于“人贩子”的谣言视频,还配文称:“人贩子又开发了两种新型手段”等内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24年3月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净化网络环境
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
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
提高防范意识
积极抵制网络谣言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
清朗网络空间
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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