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博士五年未晋升须转岗后勤保卫,如此“发配”值得商榷

评论|博士五年未晋升须转岗后勤保卫,如此“发配”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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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博士发挥作用,这就需要学校有正确的办学定位,以及立足长远的教师管理与评价体系

近日,一则《太原师范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的截图在多个关注高教领域话题的网络平台上引起关注。记者查询发现,太原师范学院官网“人才引进”栏目在2021年6月17日发布了这一管理办法。网上引起比较多讨论的是该办法“管理和考核”一节的内容。

据报道,该办法规定,太原师范学院“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校的最低服务期为8年”。同时,还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满五年,如未能晋升副教授,本人需服从学校安排转到后勤、保卫等服务保障岗位”。对此,有不少网友感慨此前在985高校实施的“非升即走”政策,现在地方高校也开始效仿了。

↑《太原师范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的截图。图据澎湃新闻

其实,从规定细节看,这并非网友所说的“非升即走”,该校还给没有按期晋升的引进人才“转岗”的安排,更准确说应该是“非升即转”。但这样的“非升即转”,同样面临着质疑——它可能加剧地方本科院校的功利办学导向,而且,不能按期晋升就转到后勤、保卫等服务岗位,更像是把“转岗”作为带有惩罚色彩的措施,也不利于后勤、保卫等学校服务部门的人才建设,难道这些博士到后勤、保卫岗位就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吗?

记得多年前,某高校在进行教师队伍管理改革时,提出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转岗到图书馆等部门,就曾引发争议。比如就有人质疑,这是把图书馆工作岗位视作低一层次的岗位,接纳从教学、科研岗“淘汰”下来的人员。可以说,一所学校如果只重视教学、科研,而漠视其他服务部门建设,把学校的工作岗位划为不同层次,是不可能提高整体办学质量的。而“非升即转”规定就涉及怎么真正重视人才发展,整体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这一核心议题。

事实上,从“非升即走”“非升即转”的具体考核办法看,高校更多聚焦于科研,希望通过这一规定,迫使教师努力申请课题、做项目、发表论文,尽快达到晋升职称条件。对于地方本科院校来说,这样的晋升考核指标,其实与学校应该有的办学定位是不一致的。地方本科院校应该以开展好本科教学为办学定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相应人才。教师就算是做科研,也应该是进行和技能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应用型研究,并破除唯论文、唯职称评价倾向。

近年来,地方本科院校引进的人才,基本上都是博士毕业,如何让博士发挥作用,这就需要学校有正确的办学定位,以及立足长远的教师管理与评价体系:首先要重视对新引进人才的培养,而不是希望他们一两年就出重大成果;其次要为每个引进人才提供能发挥他们作用的教学科研条件,给他们教学和科研的自主权。当前,一些地方本科院校为提升学校排名,或获批硕士点、博士点,让部分学科建设入选“双一流”,就把相应的指标下达给院系、教师,表面上看,学校取得了不错的发展成绩,但是,在这种重数量轻质量的追求下,仍是急功近利的办学倾向。

这不是说,每个被引进的博士,就都适合自己的岗位。不适合岗位、没有完成考核任务要求,不合格、被淘汰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应有之义。但评价体系需要科学,同时在转岗时要尊重他们自身的意愿。如上述规定称,引进博士最低服务期为8年,5年未晋升副教授就得转岗,这意味着没有晋升的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的转岗安排,哪怕不愿意也必须去,还得至少干满3年。试问,这就能发挥他们的作用吗?又如何能建设好这些服务部门,提高学校的服务保障水平?很显然,要提高学校的服务保障质量,也必须招聘适合的人才,而不是把未达到晋升条件的引进人才“发配”到这些岗位。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优化学科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增强中西部地区高校办学实力。在笔者看来,要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关键在于每所高校要有自身明确的定位,在自身定位上办出特色和高质量,这需要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提高现代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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