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书第四

历书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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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书第四


自古以来,历代历法都规定正月从孟春开始。这个时候,冰雪融化,沉眠的动物开始苏醒活动,各种植物迅速生长,而子规鸟也开始最早的啼叫。万物的成长变化随着岁月循环:从春天开始,经历四季的轮回,直到冬天离去,春天再临。这时雄鸡鸣叫三次,天就渐渐明亮。按照十二个月的节气,直至建丑月结束。太阳和月亮各自依照轨道运行,由此诞生了光明。光明被视为高贵,黑夜则象征幼稚,黑夜与光明各自象征雌雄。雌雄交替更替,完美的体系展现无疑。太阳在西方沉落,旭日从东方升起;月亮从东方升起,随后从西方升起,投射出明亮的光芒。治国理政如果不依循自然法则,又不顺从民心,那么任何事情都可能易于失败,难以成功。帝王在更迭朝代时承受着天命,必须从最开始就审慎谨慎,修正历法,变更车马服饰的色彩,通过推演并根据天体元气运行的规律,以顺应和迎合天意。


太史公表示:在神农之前,古代历法的年代已久难以考辨。自黄帝时代开始,根据星体的运行制定了历法,确立了五行表达五个时节五种气候变化,以及季节交替、作物生长的阴阳变化。制定了余分设置闰月的方法,根据此进行了官员的分级命名,设立了五官。每类官各自负责相应的事务,按照时序秩序井然无混。因此,人们能够适时从事生产活动,神灵也能够感受到人们对其恩惠的感激之情。民众和神明各尽其职,人们恭敬神明而不亵渎,于是神明赐给人们丰富的收成,确保了人们的生计,避免了灾害,没有缺乏衣食。


后来,少皞氏衰落,九黎部族兴起骚乱,人民和神灵都受到扰乱,失去了依靠,灾难接连不断,人民无法获得美好生活。直到颛顼登基接受天命,任命南正官负责历法和祭天祭祀事务,黎担任火正官负责历法和人民农事,一切恢复了正常秩序,避免了相互侵扰和混乱。


随后,三苗部族像九黎一样干扰了历法,南正和火正两官都放弃了职责,无人负责编制历表,也不设置闰月,导致各月太阳所在星次错位,正月与节气不相符,摄提星方位与月建不一致,历法混乱,时间序列失序。直到尧帝登基,再度起用天文世家中还能推算历法的重黎后裔,任命他们担任历官主管历法,设立羲氏、和氏官,推算时令,校正历算,使阴阳和谐,风雨适时,农作丰收,民间没有流行疫病。当尧年事已高,禅让位于舜时,在祖庙中告诫舜说:“根据天体运行规律制定和颁行历法,是关系社稷的大事,你要承担这一责任。”以后,舜也以同样的话告诫禹,可见历法对于帝王而言极为重要。


夏历独具其正月排列方式,而殷历的正月对应于夏历的十二月,周历的正月则与夏历的十一月相对应。这三种不同正月排列的历法各自循环一週期,一年结束后回归原点。在国家有序的时候,有规范的历法可以依循,保持时序不会混乱;,当国家无法维持秩序时,通用的历法就无法在各个诸侯国间普及使用。


在周幽王和周厉王之后,西周王朝逐渐衰弱,权力渐被大臣所掌握,史官不再记录事务的年月日,国王因为历法混乱不再在每月初的朔日举行告朔祭典。曾为周王朝服务的天文学家和历算家纷纷离开周都,分散到各个诸侯国谋求个人的发展,有的留在中原,有的前往遥远的夷狄地区,各自创立门派,没有统一的天文星占理论来进行吉凶占卜。周襄王二十六年,鲁国将闰月安排在三月,而《春秋》的作者认为不应该在三月设置闰月。前代帝王制定立法,一定要订正一年的开始,规划年中各月,并注意十二个月与年之间的闰余差异,当闰余累积到一个月时,在年末置闰。通过确立良好的历法起始点,时序才会有根据而不混乱;百姓按月安排农事就不会错过时机;需要置闰时引入闰月,这样的历法才不会违背天体运行的规律,政事就不会荒谬。


此后,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争相并进,他们只关注建立强大的国家,击败敌国,或代表盟友解救困境和排除纠纷,而很少关注天文历法。当时只有邹衍专心研究,创建五德循环理论,提出五刑相生相克、阴阳消长的观点,受到各个诸侯国的重视。强大的秦国征服六国,战事频繁,建立国家后,由于建国时间短,无暇制定新的历法。但他们深信邹衍的理论,根据他的理论推测秦国获得了水德的祥瑞,将黄河称为“德水”,继续采用十月为正月的历法,强调黑色。但他们对历法具体计算和闰月安排是否准确并未深入思考。


汉朝初兴,高祖刘邦宣称“北方黑帝助我夺得了天下”,认为自己也得到了水德的祥瑞。尽管大臣中有像张苍等人学过天文历法,但他们都认同汉高祖的看法。当时国家初步稳定,首要任务是确立国家的基本规章制度和法令。不久之后,吕后夺权,政务繁忙,因此未能关注历法的事务,继续沿用秦朝的历法和朝服颜色。


在汉孝文帝时期,鲁地的一位名叫公孙臣的人,依据五德循环理论,向皇帝呈递奏章,提出:“根据邹衍的理论,汉朝所得的是土德而非水德,因此应当调整历法的历元,制定全新的历法,更换朝服颜色。必然会出现祥瑞应验,那将会是一条黄龙的征兆。”皇帝命令丞相张苍研究此事。张苍虽然学过历法,却认为不应视为土德,因而予以抑制。后来有人声称在成纪地区出现了黄龙,这符合土德的瑞应,于是张苍不得不上书请求免职,而他关于水德瑞兆的著作也未能完成。另一位名为新垣平的人称他已经见到符合土德的祥瑞气象,再次提出更改历法和变更服色的建议。他受到皇帝的重视,但后来却自己引发叛乱,导致孝文帝不再干预制定历法和更改服色的事务。


在当今皇帝登基后,他招募了方士唐都,负责观测天象,预测吉凶,这成为天部的职责。他还聘用来自巴郡的落下闳,负责操纵浑天仪,观测天体,推算日月星辰,制定历法。这份历法与夏历相似,包括太阳各月的位置度数以及正月的安排。于是,他改元,更换官号,前往泰山封禅。他还颁布诏令给御史,表示:“过去司天官吏曾表示星辰度数尚未测定,曾广泛征求能测定星辰的人,但遗憾的是结果与实际天象不符。据说黄帝曾制定合乎季节循环的历法,用实际天象检验历法,确定音律的清浊,设立五官分别负责时节,规定节气度数与物候相应。但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典籍也已残缺,乐理也有弛缓,所用的律历失传,我深感惋惜,恐难再明了。目前的历法经过精密测量和运算,契合土德战胜水德的理论,自然而然采用夏历的历法,黄钟为宫音,林钟为徵音,太簇为商音,南吕为羽音,姑洗为角音。从此以后,节气得到正确的定位,音律得以清晰,各种名称与实际相符。以甲子日和冬至相符为历元,阴阳交替有规律,十一月甲子日刚好是朔日,与节气交冬至完美吻合,是改历更元的良机。因此决定将元封七年定名为太初元年,年号为‘焉逢摄提格’,月名为‘毕聚’,日逢甲子,夜半是朔日的开始,交冬至。”


历术甲子篇


初创之年,年号“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逢甲子,夜半是朔日的开始,交冬至。


太阳位于正北方,冬至在子时;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无大余,无小余;
冬至无大余,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太初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四日,小余为三百四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五日,小余为八分;
端蒙单阏,太初二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八日,小余为六百九十六分;
冬至大余为十日,小余为十六分;
游兆执徐,太初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二日,小余为六百零三分;
冬至大余为十五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强梧大荒落),太初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七日,小余为十一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一日,无小余;
徒维敦牂,天汉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一日,小余为三百五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六日;小余为八分;
祝犁协洽,天汉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五日,小余为二百六十六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一日,小余为十六分;
商横涒滩,天汉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九日,小余为六百一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六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昭阳作鄂,天汉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四日,小余为二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二日,无小余;
横艾淹茂,太始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七日,小余为八百六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七日,小余为八分;
尚章大渊献,太始二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二日,小余为二百七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二日,小余为十六分;
焉逢困敦,太始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六日,小余为一百八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七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端蒙赤奋若,太始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日,小余为五百三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日三日,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征和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四日,小余为八百八十分;
冬至大余为日八日,小余为八分;
强梧单阏,征和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八日,小余为七百八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十三日,小余为十六分;
徒维执徐,征和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日,小余为一百九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十八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落,征和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七日,小余为五百四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四日,无小余;
商横敦牂,后元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一日,小余为四百五十分;
冬至大余为日二十九日,小余为八分;
昭阳汁洽,后元二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五日,小余为七百九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四日,小余为十六分;
横艾涒滩,始元元年。
太阳位于正西方,冬至在酉时;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九日,小余为七百零五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九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尚章作噩,始元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四日,小余为一百一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五日,无小余;
焉逢淹茂,始元三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八日,小余为四百六十一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日,小余为八分;
端蒙大渊献,始元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二日,小余为三百六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五日,小余为十六分;
游兆困敦,始元五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六日,小余为七百一十六分;
冬至无大余,小余为二十四分;
强梧赤奋若,始元六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一日,小余为一百二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六日,无小余;
徒维摄提格,元凤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日,小余为三十一分;
冬至大余为十一日,小余为八分;
祝犁单阏,元凤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九日,小余为三百七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日十六日,小余为十六分;
商横执徐,元凤三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三日,小余为七百二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一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昭阳大荒落,元凤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七日,小余为六百三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七日,无小余;
横艾敦牂,元凤五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二日,小余为四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二日,小余为八分;
尚章汁洽,元凤六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五日,小余为八百八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七日,小余为十六分;
焉逢涒滩,元平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日,小余为二百九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二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端蒙作噩,本始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四日,小余为六百四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八日,无小余;
游兆阉茂,本始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八日,小余为五百五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三日,小余为八分;
强梧大渊献,本始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二日,小余为九百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八日,小余为十六分;
徒维困敦,本始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七日,小余为三百零八分;
冬至大余为三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祝犁赤奋若,地节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一日,小余为二百一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九日,无小余;
商横摄提格,地节二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五日,小余为五百六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十四日,小余为八分;
昭阳单阏,地节三年。


太阳位于正南方,冬至在午时;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九日,小余为四百七十分;
冬至大余为十九日,小余为十六分;
横艾执徐,地节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三日,小余为八百一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四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尚章大荒落,元康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八日,小余为二百二十六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日,无小余;
焉逢敦牂,元康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二日,小余为一百三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五日,小余为八分;
端蒙协洽,元康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六日,小余为四百八十一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日,小余为十六分;
游兆涒滩,元康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日,小余为八百二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五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强梧作噩,神雀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四日,小余为七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一日,无小余;
徒维淹茂,神雀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九日,小余为一百四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六日,小余为八分;
祝犁大渊献,神雀三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三日,小余为四百九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一日,小余为十六分;
商横困敦,神雀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七日,小余为三百九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六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昭阳赤奋若,五凤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一日,小余为七百四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十二日,无小余;
横艾摄提格,五凤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五日,小余为六百五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十七日,小余为八分;
尚章单阏,五凤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日,小余为六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二日,小余为十六分;
焉逢执徐,五凤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日,小余为四百一十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七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端蒙大荒落,甘露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八日,小余为三百一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三日,无小余;
游兆敦牂,甘露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二日,小余为六百六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八日,小余为八分;
强梧协洽,甘露三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七日,小余为七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三日,小余为十六分;
徒维涒滩,甘露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日,小余为九百二十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八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祝犁作,黄龙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五日,小余为三百二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四日,无小余;
商横淹茂,初元元年。


太阳位于正东方,冬至是卯时;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九日,小余为二百三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九日,小余为八分;
昭阳大渊献,初元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三日,小余为五百八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四日,小余为十六分;
横艾困敦,初元三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七日,小余为九百三十一分;
冬至大余为九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尚章赤奋若,初元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一日,小余为八百三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十五日,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初元五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六日,小余为二百四十六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日,小余为八分;
端蒙单阏,永光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无大余,小余为五百九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五日,小余为十六分;
游兆执徐,永光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四日,小余为五百零一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强梧大荒落,永光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八日,小余为八百四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六日,小余为为零;
徒维敦牂,永光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三日,小余为二百五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一日,小余为八分;
祝犁协洽,永光五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七日,小余为一百六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六日,小余为十六分;
商横涒滩,建昭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一日,小余为五百一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一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昭阳作噩,建昭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五日,小余为四百一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七日,无小余;
横艾阉茂,建昭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九日,小余为七百六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二日,小余为八分;
尚章大渊献,建昭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四日,小余为一百七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七日,小余为十六分;
焉逢困敦,建昭五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八日,小余为八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十二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端蒙赤奋若,竟宁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日,小余为四百三十分;
冬至大余为十八日,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建始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六日,小余为七百七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三日,小余为八分;
强梧单阏,建始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日,小余为六百八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八日,小余为十六分;
徒维执徐,建始三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五日,小余为九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三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落,建始四年。


上述内容来自于《历书》。大余指的是剩余的日数。小余指的是剩余的分数。端蒙是指年名。地支方面:与岁阴相对应的是丑,又称为赤奋若;寅对应的是摄提格。而天干方面:例如丙对应的是游兆。关于方位,"正北"指的是,冬至发生在子时;"正西"指的是,冬至发生在酉时;"正南"指的是,冬至发生在午时;"正东"指的是,冬至发生在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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