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卖自己购买的3条金项链,“亏损”1.9万不说,还要被追刑责

男子盗卖自己购买的3条金项链,“亏损”1.9万不说,还要被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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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武汉市武昌区的男子邓某盗走自己购买的3条金项链,逃回孝感市大悟县老家,结果被警方抓获,并被刑事拘留,这是怎么回事?3月4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昌警方了解到这起堪称奇葩的案件。

快递员报案称3条金项链被盗

3月4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2月6日下午5时许,接到某快递配送站快递员付先生报案,称价值近10万元的3条黄金项链被盗。民警杨博、曹洋接待了付先生,详细了解案发经过。

快递员付先生说,1月30日,他收到一批快递包裹,像往常一样,存放在快递站,1月31日上午,他上门送货,其中一件包裹被买家拒收,付先生便把该包裹退回。2月6日,该包裹销售方通知付先生,称该包裹内的商品是3条黄金项链,价值8.5万元,而退回的包裹是空盒,3条黄金项链不翼而飞,联系买家,一直联系不上。

付先生仔细检查了自己接收包裹、入库、外出送货等环节,均未发现异常,3条黄金项链怎么会失踪呢?付先生十分不解。

中南路街派出所民警杨博、曹洋展开调查。

盗窃嫌疑人竟是网购包裹的收货人

民警调取快递站监控视频,发现一个可疑的身影:1月31日清晨6时许,一名男子溜进快递站,取出一件包裹,没多久又把包裹放了回去。虽然视频中未能看清楚此人取出的是什么东西,民警分析,此人很可能从包裹中取出了3条黄金项链,随后把空盒子放回原处。

民警对该男子展开视频追踪,查明其身份为邓某,而邓某正是这件包裹的收货人。民警查询发现,这件包裹的付款方式为收货后付款。民警恍然大悟:邓某盗取自己网购的包裹,然后拒收包裹就不用付款,以此“空手套白狼”,将3条黄金项链据为己有。

民警调查邓某名下的银行卡,发现邓某近期有3笔收入,共计6.6万元,付款方是某二手回收平台。民警联系该回收平台,得知邓某售卖的正是3条黄金项链。

至此,民警判断邓某就是盗窃嫌疑人,调查发现,邓某已溜回孝感市大悟县老家。2月19日,民警杨博、万方带领辅警李道鹏、周玮赶到大悟县,在一家棋牌室内抓获邓某。

不仅“亏损”1.9万元还身陷囹圄

经审查,邓某供认了盗窃3条黄金项链的作案事实。

3月4日,中南路街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据邓某交代,他因为沉迷赌博,欠了不少赌债,在网上贷了款,多达15万元的债务急需还款。2月初,眼看还款期限将至,邓某急着“搞点钱”还贷款。一次上网时,邓某用手机刷视频,偶然看到某平台销售黄金首饰“做活动”,可以货到付款。邓某曾在快递站上班,于是心生一计,决定买下一批黄金首饰,趁包裹存放在快递站时盗出然后拒收包裹。2月6日清晨,邓某溜进快递站,顺利找到了自己网购的包裹,盗出3条黄金项链,把空盒子放回原处,然后“拒收”包裹,企图瞒天过海。之后,邓某通过某二手回收平台出售了3条黄金项链,“收入”6.6万元。

民警介绍,经联系邓某出售的3条黄金项链的二手回收平台,被告知3条黄金项链已经回炉,无法追回。2月20日,武昌警方依法将邓某刑事拘留,2月21日,邓某的家属退赔了网购3条黄金项链的8.5万元钱。如此算来,邓某自作聪明地盗走了自己网购的3条黄金项链,不仅“亏损”1.9万元,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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