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猩是一种野兽,和人差不多。它们生长在深山中,很喜欢喝酒,也很喜欢穿人们的鞋子。
猎人捕捉它们的方法,是把酒和鞋子放在山谷中,自己躲在树林里守着。
猩猩来了,它们看见酒,知道是猎人有意放在这里的,它们不肯喝,只管往前走去。
走了一回,心里还是舍不得酒,又跑回来喝。喝醉了,便任凭什么都忘记了,就把人们的鞋子穿在脚上。自己觉得十分的快乐。
这时候,猎人们突然从树林里跑出来,捕捉它们。猩猩因为脚上穿了鞋子,跑起来路很不便利,只得一个个被猎人捉住。猎人把它们杀了拿它们的血做颜料。
人们见利忘害,明知故犯,和猩猩又有什么两样呢?
(原出姚镕三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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