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秦刚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快讯:秦刚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00:00
04:5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号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补选黄莉新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黄莉新的代表资格有效。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王一新、孙飚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胡建文、雷冬竹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朱宏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安九熊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陆军军人代表大会决定罢免李志忠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黄家武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秦刚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冯杰鸿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陆伟伟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一新、孙飚、胡建文、雷冬竹、朱宏、安九熊、李志忠、黄家武、秦刚、冯杰鸿、陆伟伟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6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延伸阅读:

在新华社此次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中,关于代表资格终止有两种表述,一是“辞去”,二是“罢免”。其中:

秦刚等3人“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王一新、孙飚、胡建文、雷冬竹、朱宏、安九熊、李志忠等7人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那么“辞去”和“罢免”人大代表职务有何区别?

一、含义不同

“辞去”代表是代表本人请求解除自己所担任的代表职务的行为,由相应的人大常委会或代表大会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若辞职被接受,则代表资格终止。

罢免是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代表的法律后果之一,是选民、主席团或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罢免要求或罢免案,罢免要求或罢免案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或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或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则代表资格终止。

二、表达的意愿不同

“辞去”一般情况下,表达的是代表个人的意愿,人大代表由于自身的原因,客观上难以履行代表职务或者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代表职务,可以自行提出辞职要求。一般情况下人大常委会都会接受代表本人的辞职请求。

罢免表达的并不是代表本人的意愿,而是原选举单位或选民的意愿。被罢免的代表虽然可以申辩,但是否被罢免则取决于原选举单位或选民的决定。

三、表示的感情色彩不同

“辞去”相对来说比较平和,原因可以是多样的,如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或者代表主观不愿意继续履行职务,或者违法违纪情节较轻、不适宜担任代表职务而提出辞职等。由于“辞去”是代表本人的意愿,在人们的意识中不具有惩戒性。

罢免是用法定形式剥夺或解除代表职务与代表资格,从语境上说,有一定的感情色彩。通常与被罢免人的意志是不一致的,不论被罢免人愿意不愿意,都必须接受被罢免这个结果,某种意义上具有强制性,在人们的意识中带有一定的惩戒性。实践中对那些违反宪法、法律,涉嫌犯罪的使用“罢免”的较多。

秦刚重要几个时间节点:

2022年12月30日:秦刚任外交部部长,王毅卸任;

2023年1月3日:秦刚发文告别美国,回国出任外交部长;

2023年7月25日:官方:决定免去秦刚兼任的外交部部长职务,任命王毅为外交部部长;

2023年7月28日:外交部网站更新,王毅发布部长致辞;

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免去秦刚的国务委员职务。

2024年2月27日:秦刚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目前,秦刚还剩下二十届中央委员职务。党内职务,需要党代会才能确认和免去。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