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刘三解,欢迎来到《重读清史》。上一讲我们主要聊了清朝的司法系统为什么不能进一步改革,走向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道路。
原因有三条:
第一,传统中国的司法审判工作,从来没有脱离过行政系统存在,清朝的刑部虽然专业度上有所上升,对于律例的掌握和对案件的影响,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但本质上仍然是中国传统文法吏,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职业法官。
第二,清朝皇帝的法外开恩,虽然与15-18世纪,王权时代的英国衡平法制度相似,但英国是通过专门的部门,大法官、法院来执行,而清朝主要依赖于皇帝的个人意志和官僚系统的配合,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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