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宾利车司机伤人案,高架上别停、伤人,太凶残!

杭州宾利车司机伤人案,高架上别停、伤人,太凶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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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凶残了!杭州高架桥上,宾利司机的一番操作,让我隔着屏幕都感到有些毛骨悚然!本来可能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怎么就变成了一起凶案?人家已经被打倒在地了,还那么用力的踩踏头部,这是要搞死人的节奏吗?杭州一高架桥上,一辆宾利开到宝马车前,直接将其别停。随后从宾利车上下来一个身穿黑衣,还有些微瘸的矮个子男人,戴上一双白手套,敲开宝马车,直接将宝马车的司机拽了下来。宝马司机下车后,宾利司机直接揪住宝马司机的衣领,将手里的利器向他捅去。虽说宝马司机比他高了一头,但在气势上明显弱了他一头,一边挣扎,一边嘴里还在说着什么。反复被捅了几刀之后,宝马车司机气力不支,仰面朝天倒了下去,手里拿的手机也随之飞了出去。可宾利男还是没有就此罢手,而是一边用力踩踏宝马司机的头部,一边用力的扇他耳光。接着很顺手地将宝马司机的手机捡起,卸下了宝马车的行车记录仪,装进了自己的大衣口袋。就当我以为宾利男应该罢手的时候,他却又一瘸一拐地走向了已经倒地不起的宝马司机,又开始用力扇他的耳光。此时,有一位热心的司机停下了车,一边阻止宾利男继续行凶,一边拿出手机报警!可嚣张的宾利男,在有人制止,并且报警的时候,依旧非常嚣张,继续用力地扇宝马司机、用脚踩踏他的头。随后,直接拿着宝马司机的手机,驾车离去。当我看到这则视频的时候, 不由得感到有些毛骨悚然,这还是法治社会吗?尤其当我看到宾利车主戴白手套、持刀伤人,痛殴宝马车主,随后还顺手将宝马车的行车记录仪拆下,装进大衣口袋,那一番熟练的操作,就好像操练了上千遍,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一样。这哪里是因为路怒引发的狂躁,这明明是训练有素,尤其是拆除行车记录仪,和拿走手机的操作,平常“路怒症”哪里会想到这些?难怪有网友质疑:这不是第一次了吧!这已经不算交通肇事,而应该算刑事犯罪了吧!光天化日之下持刀行凶,真是太可怕了!也有网友说:好久没看到这么嚣张的人了~背后要没点势力,谁信啊!更有网友说:这种情况下还手,是正当防卫,还是互殴呢?一向治安环境良好的杭州,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幸好自己前段时间去杭州没有遇到这种人,否则后果难以想象!唐山打人事件余波尚未停歇,这杭州宾利事件又再次发生!是不是还有其他隐藏的,不为大众所知的事情呢?春节期间《第二十条》的热映,让人们明白,并不是谁受伤谁就有理,也让大家明白——见义勇为有时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当然有可能最后会有善报,但要看审理的人是谁,秉承什么样的态度。当然,在《民法典》,以及新发布的对于“正当防卫”的界定,进行了明确规定:1、存在不法侵害的前提;2、正当防卫的目的,是阻止不法侵害;3、防卫针对的对象,是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本人;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对于前面3点好说,但对于最后一点,究竟什么是“必要限度”?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当然,这也是我们普通人,最难把握的尺度!宾利男在行凶的过程中,宝马司机如果抢下他的凶器,并且将宾利男捅伤,究竟应该算“互殴”?还是正当防卫?联想到去年发生的“地铁乘客被殴,坚决不还手”,还有“快递小哥被打,全程护头不反抗”等等,哪一个不是害怕把握不住“尺度”,把本应该占理的行为变成违法行为呢?如今,宾利男已经被警方拘留,我们静待警方的调查,以及最终的处理结果。但与之相比,我们更希望能够了解:作为普罗大众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了解“正当防卫”的范畴。当我们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我们能够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回击,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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