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月23日至2月29日。
在租金确定方面,《意见稿》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由持有运营单位确定,且应当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市场租金水平由持有运营单位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可分别评估确定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金水平,分为成套住宅、公寓、宿舍三类。
在租金涨幅方面,《意见稿》明确,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市场化运营,租金可随市场变化调整,持有运营单位动态调整备案租金时,项目租金仍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标准,且租金年度涨幅应低于周边租金涨幅。租金调整后,应按要求重新提交备案。
此外,关于备案程序,《征求意见稿》还提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备案全程网上办理,持有运营单位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依据材料,平台自动即时备案,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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