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在最高检统筹推动下,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共摸排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涉案线索632件,立案办理575件。
长江流域港口众多,因船舶流动、监管分散、责任不清,船舶污染治理难。经调查核实,2022年5月,最高检决定对长江船舶污染问题以公益诉讼立案,采取最高检负责主案、长江经济带11省检察机关同步办理关联案件的“1+N”办案模式,分层监督、整体推进。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为加快推进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理,最高检召开专案动员会,部署11省市检察机关协同办案;组织多次磋商座谈,向有关部委和地方港航海事部门通报情况和问题,听取工作意见;赴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重庆等地开展现场办案和重点案件线索督办工作。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共摸排线索632件,立案办理575件,推动多部门协同、全流域联动治理。
其中,针对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不佳,船舶污染物接收专用码头建设不符合要求,港口码头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3件。针对船舶污染物违规直接排放,船舶污染物收转运记录不实、处置造假,船舶污染物上岸后未形成闭环管理、被违规处置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1件。
因各地船舶污染物收费标准、模式不统一,影响船舶污染物及时交付的积极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按照“内河港口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要求,协同行政机关解决部分地区港口对船舶污染物接收收费问题。检察机关还办理船舶拆解污染环境案件113件,督促整治一批船舶拆解作业占用岸线、冲滩拆解、拆船环评未办理等突出问题。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