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电脑CPU后“退款不退货”诈骗14万余元,被判刑三年

男子网购电脑CPU后“退款不退货”诈骗14万余元,被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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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网购诈骗案,男子徐某为牟利,多次网购CPU,到货后将CPU取出或替换为其他物品,之后再伪造包装未拆封假象,以未收到商品为由向某平台申请退款,退款成功后,徐某再通过其他平台将CPU出售。徐某多次操作,商家发现被退回的快递是“空包”后选择了报警。最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CPU作为计算机的核心元件,体积小,重量轻,价值高——小小的一片CPU,价格能够达到千元甚至数千元。而本案的被告人徐某则在注意到CPU重量轻,即便将其从包装盒中拿出,包装的整体重量也几乎不会产生变化这一特点之后,动了歪心思。

徐某为牟利,多次在某平台网购CPU,到货后将CPU取出或替换为其他物品,之后再伪造包装未拆封假象,以未收到商品为由向某平台申请退款。退款成功后,徐某再通过其他平台将CPU出售。

据某平台工作人员介绍,徐某在该平台先后十余次购买CPU,收到快递后,徐某拆除商品包装,将商品取出,将商品包装恢复原状后申请退款。站点工作人员见包装完好,肉眼上难以分辨,便同意了其退款申请。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徐某账号多次购买并申请退款,在发现被退回的快递是“空包”后,某公司选择了报警。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14万余元。徐某已赔偿被害公司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某公司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徐某多次实施诈骗行为,法院在量刑时酌情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公司经济损失,故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最终,顺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便捷的无理由退货原本是商家基于商品品质以及对于消费者的信任,而提供的“额外服务”,却在无意间被贪图小便宜之人利用。出于保险起见,商家可以在发货时将商品打包、装箱的过程记录下来;在收到退回商品时应第一时间检查、核实退货理由是否真实;遇到多次退换商品等异常情况的更应该提高警惕,避免被他人“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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