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新中国法理学奠基人之一李放逝世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新中国法理学奠基人之一李放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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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吉林大学法学院发布讣告。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新中国法理学奠基人之一、著名法学教育家、吉林大学法学学科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法学院教授李放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2月17日逝世,享年95岁。

李放先生,满族,1929年11月14日出生于吉林省永吉县。1948年考入哈尔滨东北科学院教育系,同年11月调入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工作,1951年被选送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读研究生,1953年归校任“国家与法权理论”课程主讲教师。在执教生涯中,应学科建设的需要参与了民法、国际法、经济法等课程或学科的教学和创建工作,历任法律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法学所所长。曾任吉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干事、比较法研究会总干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主任委员、理事,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学会副总干事,大连海事大学兼职教授、南开大学首届法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先后被吉林大学授予吉林大学优秀教师、吉林大学法学终身教育奖等奖励和荣誉称号,2012年9月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1981年,根据先生多年的教学讲稿整理、增补而成《法学原理》的学术专著出版,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理学”的著作,该书一度风靡法学界,远销香港。1987年,先生又撰写了《法学基础理论纲要》一书,这部著作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出发,进行了开拓性的探索,为中国法学理论的理论转型和体系变革提供了新鲜的气息和创新的思路,得到了法学界的广泛认可。正因为李放先生等老一辈法学家对学术的钻研,对真理的坚持,才为中国法学理论的学术范式转换提供了理论准备,才为吉林大学法理学专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先生曾发表《论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的问题》《为进一步开创我国法学研究的新局面而努力》《简论国际法的产生和特点》《日本法浅论》等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法学原理》《法学基础理论纲要》《经济法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法学概论》《法学知识讲座》等著作20多部,累积约1000余万字,主持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当代日本法研究》一书的撰稿工作。退休后的李放先生仍然笔耕不辍,心系法学院,2009年,年过八旬的李放先生撰写了《再论中华法系》,为发展弘扬中华法文化贡献自己的余力。

先生一生爱党爱国,躬耕教坛、潜心育人,师德高尚、学术精湛,正直无私、与人为善,为师为学为人,是后辈学习的楷模!

李放先生千古!

根据李放先生生前遗愿,丧事从简,不举办告别仪式,不举办追悼会,家里不设灵堂。

李放教授治丧小组

202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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