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武根:建设一个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刘武根:建设一个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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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抓党建”成为关键词。文件明确指出“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抓基层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当前,建设农业强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和重要支撑,为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应该如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让乡村在稳定有序的基础上充满活力?新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刘武根。

打造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乡村振兴的阵地在乡村,主体在村民。刘武根表示,乡村基层治理人员在乡村振兴中具有责任,需要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构建“职责清晰、分级联动”的责任体系。“比如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制,推动县委书记当好乡村全面振兴的‘一线总指挥’。”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刘武根强调,乡村振兴需要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服务本领强、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我们可以选派优秀干部支援乡村振兴一线,比如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

建设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刘武根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就要着力抓好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农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人才队伍建设。

“要大力推动人才下乡,鼓励支持引领各类人才向乡村振兴第一线流动。”刘武根提出,可以加快乡村人才振兴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推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抓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刘武根说:“我们需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围绕让农民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社会服务、民主参与,高质量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发展变化具有特点,刘武根认为,需要高度关注其特点,并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使各类村级组织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也就是说,要让村民既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又唱好群英会、打好合力牌。”

党管农村工作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新时代新征程解决好“三农”问题、建设农业强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根本保证。刘武根表示,回应2024中央一号文件中对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做出的新的部署,要将脚步和目光落到乡村的方方面面,他说:“在抓党建的工作中,未来我们的乡村都能够既稳定又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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