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下午3时40分,脱口秀演员杨波发布一条定时微博,疑似因个人情感纠纷和网络暴力自杀。而一个多小时后,杨波个人微博再次发布内容,向网友报平安称“不好意思让大家担心了,为我的不成熟向所有人道歉!”记者发现,截至发稿前,杨波个人微博已注销。
杨波发布的定时微博内容。
此外,据媒体报道,杨波还在朋友圈中表示:“大家别担心了,我没事儿,我发现头孢喝酒根本死不了,除了胃有点不舒服,一点事没有。很多人和警察也已经找到我了,对不起让大家担心了。”其中,“头孢喝酒死不了”的言论引发网友热议。对此,记者联系医生、律师进行解读。
网传杨波朋友圈截图。
“头孢配酒”真的死不了吗?
此前惊心动魄案例不在少数
很多朋友生活中都听说过“头孢配酒,唢呐吹一宿”。可杨波却称“头孢喝酒死不了”。“头孢配酒”真的没有危险性吗?网传的“头孢配酒,说走就走”难道只是谣言?杨波在朋友圈的此言论,引发了许多质疑和谴责。
据记者了解,此前有数位医学专家提醒头孢和酒不能同时服用。《钱江晚报》此前就曾报道,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首席专家,我国介入神经放射治疗的先驱凌锋教授的经历。
2018年12月7日,她曾因遭遇头孢+酒精的双硫仑样反应经历惊心动魄的“生死24小时”:“全身软绵绵的瘫坐在轮椅上,完全没有意识,头像拨浪鼓一样来回摆动,全身大汗,衣服都湿透了,四肢厥冷”。
此外,人民日报也曾多次报道过类似事件,如“头孢输液两天后喝酒,35岁男子差点没命”、“头孢配酒说走就走,30岁男子输液后饮酒差点没命”等相关报道。
人民日报此前“头孢配酒”报道。
“头孢遇到酒”究竟会如何?
医生:需引起重视,严重时会致死
在4日晚,记者联系上浙江医院西药房副主任李力,他表示,俗称的头孢遇到酒在医学上称之为“双硫仑样反应”,又称戒酒硫样反应。其作用原理是,乙醇和这类药物联用时,肝脏中的乙醛脱氢酶活性被抑制,乙醇在体内氧化为乙醛后,不能再继续分解氧化,从而导致体内乙醛蓄积而产生一系列反应。
所以,在使用某些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时候,若饮用酒精或服用含酒精的食物、药物,轻者出现颜面或皮肤潮红、轻度头晕、心慌,也可出现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发热,重者出现胸痛、呼吸困难、休克,“意识障碍、大小便失禁,甚至可能死亡。”李力强调。
李力向记者介绍,临床中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发生率最高的药物,将近占所有药物的90%,常见的有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唑啉、头孢米诺,“其中以头孢哌酮和头孢哌酮舒巴坦最敏感”。
对于双硫仑样反应的预防,最重要的是在使用双硫仑类药物后避免饮酒。同时,李力也强调,除了酒之外,也要注意避免摄入含有乙醇的药物,如中成药注射液、糖浆制剂、藿香正气水等。“腐乳、果啤、醉虾、醉蟹、啤酒鸭、酒心巧克力等食物中也含有乙醇,这些往往很容易被忽视。”
李力提醒网友,一般来说,建议在用药前3天、用药期间、用药后7天内禁止饮酒和使用含酒精的药物和食物。一旦出现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应立即就医。对于重症患者,医生会给予患者吸氧,监测生命体征,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催吐处理,及时治疗,绝大多数出现双硫仑样反应的患者症状都可顺利得到缓解。
若言论引网友效仿是否要付法律责任?
律师:道德上强烈谴责,法律后果不明显
公众人物的负面的行为很容易对大众产生不良影响,让某些心智尚不成熟的网友接受不正常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尤其对于一些缺乏生活经验的青少年来说,他们的认知和社会经历不够深,自我心理建设不够健全,很可能会对那些不负责任的明星的行为进行模仿和效仿,从而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健康发展。
那么,作为公众人物,若杨波“头孢配酒根本不致死”的言论真的引发网友效仿,其是否需要付法律责任呢?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超律师表示,在法律上,如果是虚构事实,导致他人利益受损失,例如某人名誉等,则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但是杨波有关头孢配酒不会死的言论,由于没有刻意针对某一群体或某一特定个人。所以在言论的法律后果上并不明显。”由此来看,熊超认为,杨波事件可能更应从道德上予以谴责和制止。同时他也表示,也希望网络平台能进一步对不负责任的言论进行删除,媒体可以进行正确的科普,“最重要的是,公众人物应当明确个人责任,提升文明素质”。
公众人物的言行及法律约束问题一直是广为讨论的话题。熊超律师也呼吁,希望未来的法律,能够明确公众人物公开舆论的问责权利,维持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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