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根据“荆门发布”消息,湖北省荆门市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购房符合相关规定的每户补贴2万元。
《通知》规定,所有申请此购房补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口;二是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在中心城区唯一住房;三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网签备案,网签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四是申请人取得所购住房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与此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包括本补贴实施前已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通过撤销合同备案或变更买受人后,在补贴期间又网签同一套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本补贴实施后将户籍迁出中心城区购房申请补贴的;多个家庭联合购房的;已享受除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房交会补贴政策外的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
此外,荆门市住建局发布的《荆门2024接您回家返乡季住房优惠政策大礼包》还提及了中心城区置业安居政策。其中包括,对未享受该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返乡置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荆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返乡人员夫妻双方中一方为该市户籍,生育二孩及三孩的家庭,在荆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4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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