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以德治国培根,依法治国固本 原《道德经》第74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若民恒且必畏死,则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解说:民众已经不惧怕死亡了,怎么还能用处死的方式,来恐吓他们呢?如果想让民众对死亡长存畏惧之心,只能针对少数罪大恶极之人,我认为应该依律法,抓起来处死,谁还敢作奸犯科呢?如果民众热爱生活,就必然会惧怕被处死,这样还需常设专门的司法机构,执行判决处死罪犯的职责。如果用暴政代替司法机构,乱杀无辜,就像用普通人代替高超的木匠,去砍削木头。没有经验的人代替高超的木匠,去砍削木头,很少不发生砍伤自己手的情况,自己也会受伤害。 评注:以德治国,治在弘扬人性的善良面;依法治国,治在惩罚人性的恶行面。这两手一阴一阳,符合大道的义理,都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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