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重要制度,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推出多条改革举措,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过去十年,我国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发生了历史性变革。自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推行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改革举措,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不动产登记服务。去年4月,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自然资源部把“便民利民更加高效”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据介绍,随着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不动产登记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同时在确保登记质量、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来实现登记流程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在2月1日自然资源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赵燕说,“把群众的一件事一次办成、一次办好,全国不动产登记办理的便利度普遍都有了很大提高。”
一些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在《通知》中被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例如,重庆全面提升综合窗口服务效能,北京、上海、四川等地设立对企服务专区,广西加快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可办,浙江基本实现预告登记全覆盖,上海推出“交地交证即抵押即放款”“竣工即交证”等。
《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全程网办”,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网上可办、网上好办,提升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高频业务“全程网办”比例。并鼓励设立企业办事专区或企业专窗,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绿色通道”。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长期以来,非公证继承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一直是登记工作的堵点、痛点。赵燕表示,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存在亲属及继承关系证明材料获取难、继承材料真伪审查难、询问工作开展难、登记错误导致赔偿风险大等难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和产权保护功能的发挥。
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方面,此次《通知》简化继承材料查验方式,并首次明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受遗赠继承的申请人范围和继承材料核验方式。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由于路途遥远、亲属失联等情况,全部法定继承人到场查验继承材料存在实际困难,《通知》规定,全部法定继承人查验继承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无需到场。大大简化了继承登记的办理流程,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
此外,《通知》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基础上,部署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跨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类不动产。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份、1600多个县市推出“带押过户”改革,累计办理业务11.6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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