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抚顺纪检监察消息:
日前,抚顺市纪委监委对抚顺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夏红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夏红军作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医疗安排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购物卡等财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目无法纪,不知敬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产权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夏红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之后仍不思改、不知止,其行为严重破坏了抚顺营商环境,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红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抚顺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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