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联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清贵受贿一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清贵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张清贵利用担任邮电部电信总局主任科员、工程师,中国联通集团移动网络有限公司运行维护部副总经理兼运行维护部网络管理中心主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清贵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清贵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社会各界群众近20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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