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长青受审:曾任贵阳副市长,被控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3309万

马长青受审:曾任贵阳副市长,被控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33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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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贵州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26日,该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原一级巡视员马长青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 图据六盘水中院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23年,马长青利用担任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白云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常委、副市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09万余元,其中170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马长青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马长青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马长青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另据贵州省纪委监委2023年11月15日通报,经查,马长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扭曲,背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盲目打造政绩工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生活纪律;丧失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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