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阳地产延迟至3月1日前寄发通函 涉新资产租赁协议等

弘阳地产延迟至3月1日前寄发通函 涉新资产租赁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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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弘阳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延迟寄发通函的公告。公告显示,原计划于2024年1月26日或之前寄发给股东的通函,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通函中的某些资料,公司预计将延迟至3月1日或之前寄发。

据悉,该通函包含了新框架采购协议及新资产租赁协议的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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