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科创中心,让首都创新活力涌流 | 新京报社论

建设科创中心,让首都创新活力涌流 | 新京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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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条例自2024年3月1日施行。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条例》是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法、框架法、促进法”,立足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资源优势、建设目标、存在问题,进行制度规范构建,明确了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四梁八柱”。

可以说,《条例》将为北京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系统的、持续的法制保障,标志着北京迈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坚实一步。

事实上,北京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有着先天优势,作为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企业的汇聚之地,北京本就位于中国乃至世界瞩目的科技高地。

以公开数据为例,2023年,北京“高被引科学家”共411人次,首次位居全球城市首位;蝉联《自然》杂志全球科研城市榜单第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指数居全球第三;独角兽企业数量114家,位居全国第一……这一个个刻度,都在标记着北京科技创新的厚度与实力。

但科技创新没有止境,北京也不会停留在既往成绩上,必然要不断攀上新的高度。拥有产业基础优势和科技创新力量的北京,接下来更需要进一步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

在这个大背景下,《条例》适时出炉,有利于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共识,统筹全社会创新资源,形成加快建设科创中心的强大合力。

从《条例》的内容看,其显著的亮点即是构建良好创新生态,试图从根本上进一步改善科技创新的整体环境。具体而言,持续优化政策环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金融支持,引导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发展;推进资源开放共享,规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等。

可见,《条例》着眼的是整个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疏通,从政策支持、资金流入、资源共享等方面着手,让科技创新成为各个层面广泛参与的“社会主题”,继而获得来源广泛、持续不断的有力支持。这就为科技创新铺垫了一个优势基本面,便于各路人才、企业大展身手。

同时,《条例》还关注了诸多细节,打通了科技创新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痛点、难点。比如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单列管理制度;规定事业单位聘用急需紧缺创新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探索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直接认定制度,推动职业资格互认等。

这些其实都是对创新主体松绑、放权,扩大高校、科研机构在经费使用、编制使用、岗位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有助于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为科技创新的进一步繁荣创造条件。

当然,《条例》的通过只是第一步,政策红利终究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释放。因此,各部门、相关机构单位等,都应当以《条例》为指引,去探索适配自身的支持措施,给顶层设计不断夯实细节,让政策效果具体可感、持续发力。

今天,科技创新的力道日益凸显,正以时空压缩的速度给人类社会、世界格局带来深刻变革。中国也正在科技强国的征程里大步前行,围绕各项“卡脖子”的技术领域重点攻关,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

而北京作为首都,作为我国优质创新资源的集聚地,更有义不容辞的使命。随着《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的出台,无疑让人们对北京科技创新的远大前景有了更多想象。人们也有理由相信,北京一定会不断突破自我,为自身也为中国的长足发展注入浑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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