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免于处罚?在昌平,这事儿还真有可能。记者从昌平区获悉,为持续构建营商环境良好生态,昌平区生态环境局针对企业日常环保管理时会因“不小心”“疏漏”而存在问题,采取柔性执法方式,指导企业整改、合规运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通过这次整改,我们将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训,加强学习,增强意识,规范行为,杜绝这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这还得从近期的一次日常检查说起。原来,生态环境部帮扶督查组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动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随后,昌平区生态环境局立刻组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该公司自动监控设备存在的故障,在分析原因后,公司第一时间完成整改,昌平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开展比对监测复测,比对结果合格。
“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最终做出对其不予处罚的决定。”昌平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介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些企业由于对环保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刻,日常环保管理时会因“不小心”“疏漏”而存在问题,这不仅可能面临罚款,更有可能因受罚而给后续经营带来影响。对此,昌平区生态环境局一直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帮扶指导,帮助企业排查环保风险,给予企业环保持续改进建议,帮助企业合规运营,指导企业守法经营,实现绿色发展。同时对企业“回头看”,紧盯问题环节督促及时整改。
处罚不是目的,给企业改正机会和适度的容错空间,让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才是环境执法的根本。“在执法过程中,一方面企业意识到主体责任的重要性,通过技术改造、赔偿修复等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效能,保持达标排放。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实现监管‘无事不扰’,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方式,为企业实现绿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昌平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