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处君对猪脚比亲爹还好,别人要杀她爹,还要去地府救他,先说他们没确立关系,感情深到这种地步了?把猪脚救回来杀她爹,屌丝写的书就是不一样,一点都现实,把女主写的像个舔狗二傻子
老枪来了 回复 @听友342762178: 别说她了
三分多钟…!!!!!!!!
老枪来了 回复 @專注_23: 嗯?
人去哪了,这么快就下阴曹地府了啊
老枪来了 回复 @狸奴儿: 去缅北了
十三:假作真时真亦假,装死的真去“鬼门关”了
老枪来了 回复 @勤奋的shenshen:
又要闯祸了又去地府
老枪来了 回复 @王铅球VIP: 正好视察一下
哎呦,这三人要在鬼门关相遇了
老枪来了 回复 @爱猫咪的喵: 真是会挑地方
唉,做好事难,搞“破坏”也难! 除了翻窗爬墙,十三还是要学会开锁撬门的技能。
老枪来了 回复 @行不得也哥哥5000: 这非君子所为啊
老枪我爱你,你讲的太好了
鬼门关,阴曹地府,十三要步步小心,时时在意了。
我感觉听不下去了 死仇那是死仇 不是普通仇恨 你就救一个死仇的女儿 她爹分分钟钟想着怎么弄死你 舔狗都没有你会舔
老枪来了 回复 @爱吃焦盐的铁背冥狼: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