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进一步明确出资人监管权责事项,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国资委:进一步明确出资人监管权责事项,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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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围绕“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实现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举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袁野表示,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改革任务主要是两大类:一是体制机制改革任务,主要是巩固前一轮三年改革行动所取得的成果,重点解决“从有形到有神”的问题,着力破解制约央企高质量发展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推动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来运营。二是功能性改革任务,主要是聚焦新征程赋予的使命责任,聚焦国之大者,围绕国之所需,推动企业不断增强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切实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作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袁野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下一步如何持续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对此,袁野表示,今年是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地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承上启下的攻坚之年。国资国企将统筹安排进度、抓好推进落实,在重点难点任务方面务求取得突破。重点有三个方面:

一、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改革。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在工作中,国务院国资委将继续实施好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入,加大新产业新赛道布局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强基转型,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围绕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改革。一方面,加快健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党委“前置事项清单”,推进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建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另一方面,国务院国资委将持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提质扩面,构建精准高效、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加快建设现代新国企。

三、围绕健全制度保障深化改革。进一步明确出资人监管权责事项,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更好发挥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优势。进一步优化考核体系,实施“一企一策”“一业一策”考核,增强政策供给的精准性、科学性和一致性。健全协同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好国有资产安全,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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