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在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作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去年,北京市检察机关聚焦检察行权偏重履行司法职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把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定位,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治要求,办理侦查、审判、执行等监督案件93443件,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司法案件49490件,监督办案占比由2020年的24.9%提升到2023年的65.4%,推动检察履职的监督主动性与司法被动性有机统一。
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监督立案201件,监督纠正299件次;针对“判实未执”问题,监督交付执行423人;针对“大标的额民商事审判案件行权不当”问题,提出监督意见524件,法院办结的466件全部采纳。依托监检衔接机制,向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线索138件203人,推动监察检察“一案双查”占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的29.4%。加强行刑双向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9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380件;依法将应当接受行政处罚、处分的涉刑人员信息,移送行政机关处理1150件,其中涉特定行业从业禁止规定的721件。
提出各类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79件,同比上升30.2%,采纳率为90.3%;对诉讼活动违法等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21404件,同比上升33.8%,采纳率为98.6%,办案质效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全年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52件,超过前两年总和,法律监督质量更具代表性指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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