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痛心了!广州某初中12岁学生,因一个恶作剧,被罚款10万余元,法院判了

太痛心了!广州某初中12岁学生,因一个恶作剧,被罚款10万余元,法院判了

00:00
05:09

*注:文中人名皆为化名,本文由真实案例改编,侵删

太痛心了!广州某初中12岁学生,因一个恶作剧,被罚款10万余元,法院判了

“小小一个恶作剧,后果可能很大。”这句话,在广东广州某中学的一个恶作剧案例中,得到了生动的诠释。

孩子们天真漫烂、爱玩,他们经常会玩一些游戏、或开一些玩笑,甚至会做一些恶作剧。

但是,当玩笑过界,结果却可能会令人痛心。

在广州某中学,就有一个看似无害的恶作剧,竟然导致一位同学重伤,从而演变成一起严肃的法律案件。

本文将通过这个案例,探讨未成年人的行为与责任,以及学校的管理职责。

在广州市某中学,初一学生果果与凯凯是同班同学。

那天的午休时间,果果正在座位站着与前桌的同学聊天。

这时,凯凯路过她的座位,一时兴起,打算跟果果开个玩笑。

于是,他悄悄将果果的椅子,向后拉开,想要看到果果坐空时,四脚朝天的滑稽场面。

这种在青少年中常见的恶作剧,看似无害,但这次的后果,却异常严重。

果然,在果果毫无防备地坐下时,因为椅子被拉开了,她突然失去了支撑,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她的后脑勺撞击到了椅子,瞬间动弹不得,还是两分钟后,被同学拉了起来。

教室内一片混乱,同学们惊慌失措。

老师知道后,迅速将她送往了学校医务室,并随即通知了果果和凯凯的父母。

之后,果果出现了持续的呕吐、和脖子剧痛的症状。

她的父母随即将她送往医院,经医生初步检查显示,只是轻微的挫伤,似乎并无大碍。

没想以,在之后的几天里,果果的状况却急转直下。

她在课堂上无法集中注意力,眼睛疼痛,视力下降,甚至无法正常看黑板,后脑勺的疼痛,更是持续不断。

果果的父母很担忧,再次将果果送医检查。

令人震惊的是,这一次的诊断结果显示,果果不仅颅脑受到了重创,视神经也受到了严重的挫伤,导致她的视力骤降至0.04。

尽管经过治疗有所恢复,但医生表示,果果的视力,已无法完全恢复至正常水平。

后来,果果经常感伴有头痛,眼睛痛,手痛,写字都写不了,导致她休学了一年。

面对这一重创,果果的父母无法接受。

他们尝试与凯凯的家长、以及学校协商赔偿,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无奈之下,他们代表果果,将凯凯及其父母、学校告上法院。

要求赔偿果果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方指出,凯凯的恶作剧与果果的伤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而校方则辩称,已尽到安全教育、和事故处理的职责。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凯凯的恶作剧行为、与果果伤情之间的因果关系;二是学校的管理责任。

依据民法典规定,凯凯12岁,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其监护人应承担责任。

同时,学校有做足够安全教育措施,且在事发之后,老师及时把果果送去医务位就医。

班主任也立马通知了双方的家长,这些说明学校尽到了它的管理、和教育的职责。

法院最终判定,凯凯父母应对果果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学校则无需承担赔偿。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凯凯父母向果果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余元。

凯凯父母不服提出上诉,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维持了原判。

“轻举妄动,可能酿成大祸。”本案不仅反映了未成年人、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也突显了监护人责任的重要性。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不禁要思考,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教育和引导我们的孩子,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家长和学校又该如何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安全、更负责任的成长环境?朋友们,你们觉得呢?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