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一则标注有“大足区文旅局局长”字样的舞剑视频在社交平台上流传,引发广大网友关注。不少网友为这位“大足区文旅局局长”点赞,但封面新闻发现,该“局长”的样貌与重庆市大足区文化旅游委主任陈奇林相差很大,舞剑场景也不像是在重庆大足。
随即,封面新闻记者与陈奇林本人取得联系,陈奇林通过电话进行了辟谣:“这个确实不是我。”
上万点赞量
“大足区文旅局局长”化身剑客?
在某视频平台上,网友@411 发出一条27秒长的舞剑视频,并配文“我们大足区文旅局局长又来展示才艺了,所以你们该如何应对?”
视频中,“局长”化身“剑客”,手持宝剑、闪转腾挪、英姿勃发、潇洒挥剑,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看绝非“等闲之辈”。
网友@411 发布的“大足区文旅局局长”视频,“局长”化身“剑客”。视频截图
同时,@411 还关联了全国文旅都开始放大招了 重庆文旅4个话题。
由于一身黑色长衫尽显矫健身姿,再加上干净利落的舞剑动作,引得无数网友为这位“局长”在评论区点赞:“大足文旅局长,原来是功夫局长,武艺超群”“这大足局长厉害”“大足区文旅局局长有点名堂”,还有不少重庆网友,又开始在评论区“摇人”,点名重庆其他区县文旅部门负责人“整活儿”。
有网友为“大足区文旅局局长”点赞,点名其他文旅部门负责人“整活儿”。
但也有少数“眼尖”的网友提出了疑问:“大足区只有‘文旅委’,没有‘文旅局’”“‘局长’和陈奇林主任长得并不像”等。
一些网友质疑“大足区文旅局局长”身份。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该视频已有1.4万的点赞及3356条评论,还有2673人对该视频进行了转发。
而@411 头像下则有“26岁”“IP:重庆”“重庆警察学院”等标签信息。
此“局长”非彼“局长”
大足区文旅委主任本人辟谣
那么,@411 展示的“大足区文旅局局长”就是“重庆市大足区文旅委主任”吗?封面新闻记者发现,此“局长”非彼“局长”。
同时,记者还注意到,配文“大足区文旅局局长”的视频并非只发布了这一条。就在1月16日19:45,@411 还发布一条配文“我们大足文旅局局长会武林绝活,你们的局长都会什么?”的视频。该条视频中,又是另一位中年男子先后拳击大石块、玻璃、铁锅、砖块等物。
网友@411 发布的标注有“大足区文旅局局长”字样的视频。
随后,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大足区文旅委主任陈奇林本人,再次对视频进行核实。陈奇林在电话中非常明确地说,视频中的男子不是他本人,区文旅委也没有发布类似视频。
“这个确实不是我,我都不知道视频怎么出来的。”电话那头,陈奇林澄清道。
陈奇林也再次确认,现在重庆所有区县的文旅主管部门都是以“某某文旅委”来命名,并非视频中标注的“文旅局”。
结合最近全国各地文旅主管部门下场“整活儿”引流、引游客的现象,陈奇林对@411 网友冒用自己职务,传播视频的做法,大度地表示“不介意”,“如果真能起到宣传的作用,为重庆文旅助力,我觉得也可以,没有关系。”陈奇林说。
大足区人民政府官网显示,陈奇林1974年3月生,现任区文化旅游委党委书记、主任,兼任区体育局局长、文物局局长,于2021年11月起任现职。
2023年2月,陈奇林在上一波文旅局长“变装秀”中,也曾因拍摄了“变装”视频宣传大足文旅而火爆网络。
重庆市大足区文旅委主任陈奇林拍摄的变装视频截图。
律师解读:
涉嫌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罪 已违法
对于该短视频博主制作、发布标有“大足区文旅局局长展示才艺”字样的视频,并让该视频在社交平台上传播的做法,重庆履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明沁表示,在自媒体上进行不违法、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宣传,是被允许的,但该短视频博主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冒充国家公职人员身份,这就不对。”
尹明沁律师认为,往更深层次说,如果该视频发布者冒充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后,又进行招摇撞骗、谋取利益,就涉及犯罪,性质更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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